吴亮律师
在员工因劳资纠纷向上诉之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常会于收到相关仲裁申请的当日起算第五日作出是否予以立案的决定。若仲裁委员会判定该申请具备可受理性,便应依法公正地予以受理,并及时向当事人/申请人发出正式通知。另一方面,若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定,认为相关申请并不满足受理要求,也会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其决定不予受理此案,并详细阐述不予受理的具体原因和依据。✫✫✫✫✫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要是你对劳动争议有异议,去法院告状的话,那劳动仲裁机构一般就是从收到你的申请那天算起,5天内给你一个答复,告诉你他们是不是要开始处理这个案子了。如果他们觉得你的情况符合他们的受理标准,那么就会接受你的申请,然后给你发个通知说他们已经开始处理了;但如果他们觉得你的情况不符合他们的受理标准,那么也会给你发个书面通知,告诉你他们不能接受你的申请,并且还会解释为什么不能接受。✫✫✫✫✫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解析:
当我们对劳动纠纷不满去法院告状以后,这个劳动仲裁委员会通常会在收到你的举报请求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决定他们要不要立案。如果他们觉得你的情况是值得他们花时间处理的,那就会接受你的案子并且告诉你他们已经开始处理了;但如果他们觉得你的情况不太行,他们就会给你发一封信告诉你他们不会接手你的案子,同时也会告诉你为什么他们这么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